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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会报告重点解读五】深化治理体系改革 答好新的赶考之卷
2022-10-04   第十一次党代会宣传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治国理政总体目标。《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教育现代化的十大战略之一。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中国大学推进内涵式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内在需求。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实施质量管理战略、提升治理能力”作为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的三大战略之一,并就“深化现代治理”“建立全员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这是学校适应高等教育发展新形势、锐意改革练内功、赶考创业再出发、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高水平大学的重大举措。全校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认真体悟,以严肃态度和创新举措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变革发展,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深化治理体系改革是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大学治理体系主要由党委领导形成的政治权力、校长负责形成的行政权力、教授治学形成的学术权力和师生参与形成的民主权力四个要素构成。根据探索经验,党代会将学校治理模式凝练为“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五方面,这是确保学校办学方向、顺畅运转的四梁八柱,是推动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大学治理能力指的是通过健全和完善各种体制机制,正确协调处理好权力关系,提高规范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和增强依法治校的综合能力。党代会把“全员质量管理”作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重点,聚焦短板弱项,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职责权限,制定质量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凝聚与“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发展,引领行业进步”这一目标相匹配的质量共识,制定与之相符合的质量指标,建设与之相融合的质量生态,致力于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一定能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基础和能力根基。

强化党的领导是深化治理体系改革的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大学工作的领导权,使大学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高校治理直接关系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问题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上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深刻认识学校党委作出的关于深化治理体系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深化治理体系的制度措施,深挖不利于深化治理体系的弊端顽疾,清理阻碍深化治理体系的懈怠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化治理体系的总体战中。

施行全员质量标准体系是急务更是长远之计。质量是学校生命线,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命脉,是社会美誉度的最高评价指标,是学校对外合作的脸面,是衡量每个单位、每位员工工作优秀与否的唯一标准。当前,质量意识不强、质量标准不清、质量要求不高、质量责任不明仍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个别单位和个人还存在糊里糊涂办事、糊弄糊弄完事、马马虎虎交差、差不多就行的错误倾向。这既是能力问题,也是作风问题,不仅关系到当前工作实效,更关系到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能否步步为营取得进展,是提质增效的拦路虎、绊脚石。建立全员质量标准体系,要坚持思想认识到位、人岗匹配、权责清晰、科学作为、过程督导、结果考核,让“鼓励创新、容错纠错、褒奖改进、追求卓越”的现代质量文化融入校园文化,让精益求精、快速高效熔铸于工作作风。以工作质量之高助成学科筑峰之高,助成专业建设之高,助成人才培养质量之高,助成教学水平之高,助成服务社会行业之高,把质量至上作为黄金准则。

推动形成科学决策、权责清晰、高效快捷的工作机制。要构建以大数据为支撑的评估决策体系,“用数据说话,靠数据决策”,实现科学决策。要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学院等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权责划分,制定权责清单,厘清权责边界,不越界、不缺位。要运用信息化手段,让师生办理业务少见面少跑腿,满足合理的个性化需求,实现精细管理服务。通过信息共享打破壁垒,避免重复报表、多头要数据,推进跨部门联动,实现协同化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强化学院办校主体地位,增强学院在内部治理中主体作用,释放学院活力,激发办学动力。

总之,大学治理既要顺应新时代教育事业改革之势,又要在不断完善治理体系中建强自身,以优质成果响应国家、行业、社会之需,以踔厉奋发之姿踏上新的创业之路,答好时代和人民给出的赶考之卷,为党的千秋伟业贡献高校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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