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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2018-10-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和服务工作,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青岛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各宿舍选出舍长。舍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日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清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卫生的整洁。

第三条宿舍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宿舍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维护好个人卫生,在值日期配合好宿舍长的工作。

第四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早:6:00开楼门 晚:10:30关楼门),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第五条严禁出现明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等任何物品;严禁在宿舍内抽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坚决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第六条严禁将任何宠物带入宿舍。

第七条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各宿舍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及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第八条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宿舍内卫生打扫干净,将垃圾清出宿舍,收拾好私人物品,拔掉插座,关好门窗。

第三章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第九条入住学生宿舍的学生有清扫并保持宿舍整洁的义务,要做到“干净、整洁、美观、大方”,具体做到:

1.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统一,放置于靠近门的一侧;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污迹、烟头、纸屑、杂物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

6.墙壁要求:墙壁禁止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衣橱、书桌禁止乱贴乱画)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除盆栽外的其他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灰尘。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用电要求:宿舍无人时必须断电,严禁何电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四章 检查与评比

第十条每周二为宿舍检查日,检查时间为14:30—16:00。星级宿舍评选由学院学工部全面统筹实施,学院领导组成星级宿舍建设领导小组,班主任、辅导员及学院学生会成员组成星级宿舍建设评比小组,依照《学生宿舍检查评比标准》对学院全体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次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检查完毕后在办公楼前公示栏通报检查情况。如:XXX宿舍有垃圾/电源未关/有烟头等 。评定为宿舍内务不达标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函告或电话通知家长,必要时约谈家长。

青岛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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