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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预警实施办法
2019-09-16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优良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功能,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规范学生行为,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学生管理预警实施办法。

第一条 纪律预警的释义

纪律预警分为生活纪律预警和学习纪律预警,是指学生在接受教育管理过程中,针对学生在思想、生活、学习等方面出现的不良情况,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警示制度。

第二条预警等级、种类以及适用对象

采取三级预警机制,涵盖生活纪律、学习纪律两个方面,具体如下表:

预警级别

预警种类

适用对象

一级

生活纪律预警

1、 违反《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2、 每学期星级宿舍评比中评分1次不及格。

学习纪律预警

1、 自学考试第一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2,自学考试第二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4,自学考试第三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6,自学考试第四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8科,自学考试第五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10 ,自学考试第六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12 。

2、 期末考试累计4科及以上不及格。

二级

生活纪律预警

1、 违反《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受到记过处分。

2、 每学期星级宿舍评比中评分累计2次不及格。

学习纪律预警

1、 自学考试第二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2,自学考试第三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4,自学考试第四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6科,自学考试第五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8 ,自学考试第六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10

2、 期末考试累计8科及以上不及格。

三级

生活纪律预警

1、 违反《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 每学期星级宿舍评比中评分累计3次不及格。

学习纪律预警

1、 自学考试第三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2,自学考试第四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4科,自学考试第五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6 ,自学考试第六次考试累计通过科目≤8。

2、 期末考试累计12科及以上不及格

第三条 预警工作流程

1、确定预警学生名单。学院教学教务管理中心、学籍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会提供相应级别的预警学生名单。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本办法确定预警名单及预警级别,报分管书记批准。

2、被预警的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出《预警事项改进计划书》,在老师、同学及家长的帮助下,有针对性的整改。

3、下发预警通知。辅导员填写《学生预警通知书》、《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学生预警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寄送学生家长,学生家长收到通知书后签字确认,并寄回《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回执》。

4、预警公示。为警示本人,教育他人,预警学生名单及预警等级一旦确定,需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在预警期内表现良好,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报分管书记批准,可取消预警。取消预警条件如下:

(1)因违纪受到处分被预警的学生,在处分期内,无违规违纪行为,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处分解除条件,可取消预警。

(2)因星级宿舍评比评分不及格被预警的学生,宿舍改进成效显著,当学期宿舍检查每次评比评分都为良好,可取消预警,

(3)因自学考试通过科目低被预警的学生,下次自学考试累计通过科目总数达到规定的要求,可取消预警或降低预警等级。

(4)因期末考试不及格科目多被预警的学生,在下学期的补考中不及格科目全部及格且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可取消预警或降低预警等级。

6、预警学生的帮扶及预警材料归档,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对于受到预警的学生,由辅导员帮助学生分析原因,督导该生制订《预警事项改进计划书》。《预警事项改进计划书》将随《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一并寄送家长。对于受到预警的学生,学院将加强督促和辅导,根据情节轻重,由辅导员、分管学生的书记与之谈话,并指定班级干部或优秀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

辅导员负责预警学生的《预警通知书》、《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回执》、《预警事项改进计划书》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作好动态跟踪管理。

7、达到三级预警的学生,辅导员及时约谈家长,学期内表现仍无改观,继续有被预警行为,将予以劝退。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院所有全日制在读学生,并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青岛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9月

附件:

1、学生预警通知书

2、学院预警学生家长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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