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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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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芦静蓉

发布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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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物价主管部门备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将做出适当调整。

1.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为每年3200元/人,其他类专业为每年2800元/人。

2.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级新生开始执行。

3.学生必须在每学年初按学校规定的时间通过“青岛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平台”自行缴费,其他缴费方式一律无效。严禁各函授站(教学点)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个人代收费。如有违背本通知要求方式缴费者,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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