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费缴纳的声明

作者:杨丽娟

来源:招生办公室

复审:董洪灿

终审:郭曰铎

编辑:芦静蓉

发布时间:2024-12-19

复审 董洪灿 终审 郭曰铎

近日,有学生反映有些社会机构和个人以青岛科技大学的名义通知学生缴纳成人高等教育学费,为维护学生权益,特此声明:

一、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实行学生本人通过学校网上平台缴纳学费,由学校按年度收取,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预收、跨年收取学费。

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录取的2025级新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通知书要求缴纳学费,不要交给任何机构或个人。

三、我校实行统一标准缴费,学费标准在学院网站公示:艺术类3200元/年,其他类2800元/年。学生因未按要求缴纳学费造成的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对于冒充我校名义从事违规收费等损害我校声誉的行为,我校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青岛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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